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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朱家尖镇渔农村新型社区妇女代表教育管理制度》的通知
朱镇妇〔2005〕8号
各社区妇工委、村(居)委妇代会:
现将《朱家尖镇渔农村新型社区妇女代表教育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朱家尖镇妇女联合会
2005年10月21日
朱家尖镇渔农村新型社区妇女代表教育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渔农村新型社区妇女代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妇女 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代表在社区空间中的网络化体系,努力为妇女代表教育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特制订本制度。
一、妇女代表学习培训
1、推行“微型妇课季季开”。利用雨天、农闲、伏休、晚上等时间,采用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的内容,以村妇代会为单位,结合妇代会月会制,每季组织学习和各种培训,加强对妇女代表的教育,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同时以妇女代表小组为单位,每月一次适时组织妇女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按照逐级管理的原则,应视情派员参加。
2、学习交流内容:
(l)交流各自在一个月中联系户的思想、家庭状况,传达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工作的贯彻情况,联系心得联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2)组织妇女代表学习渔农村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出台的相关文件,渔农业实用科技知识,党的基本知识。
(3)开展组织生活,汇报各自在现实生活中的思想动态,开展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的思想认识,端正联系群众的态度,提高认识, 增强责任感。
3、学习培训形式。采取宣讲团、专家讲课、渔农村老干部现身说法、讨论发言、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要本着妇女代表听得进、能消化的原则,真正使学习内容入耳、入脑、入心,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结合党员信息化建设平台组织观看优秀电教片、网上搜索点播,寓教于乐,丰富学习载体,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培训地点。各村妇女代表学习培训一般安排在村妇女活动室,代表小组学习培训一般可选择在妇女代表家中或妇代会活动室。
5、各妇代会和代表小组要对每次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并做好点名记录,学习结束后及时交社区妇工委审核、存档。凡参加各种活动、学习、培训会议,不发误工补贴。
二、妇女代表轮训
实行“妇女代表轮训制”。对社区妇工委主任和村妇代会主任轮训,由上级妇联组织,全年时间不少于5天;对社区妇工委委员、下属妇代会委员轮训,由镇妇联组织,全年时间不少于3天;对社区妇女代表小组组长及其他妇女代表的轮训,由社区妇工委组织,全年时间不少于 2 天。
三、设立妇女代表示范岗
1、以“按需设岗,因人选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原则,要充分发挥无职妇女代表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法规宣传、劳力互助、治安维护、文明新风、环境保护等适合渔农村新型社区特点的示范岗位,由妇女代表(包含先进妇女,下同)根据自身特长适任, 为无职妇女代表参与服务提供平台。
2、无担任任何职务并且身体健康的社区妇女代表,均可作为示范岗的适任对象。
3、选择示范岗一般经过妇女代表自荐、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和妇女组织提名等方式确定,并登记备案。
4、每个妇女代表示范岗都将明确工作职责,并在社区公开栏上公布妇女代表照片及其相应的示范岗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具体设立:
(l)法规宣传岗。在社区范围内宣传渔农村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和上级妇联精神,发放资料到户,宣传入心。
(2)劳力互助岗。为社区群众在渔农业生产、生活方面发生困难时提供劳动力帮助。
(3)安全提示岗。在社区群众中宣传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知识, 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4)治安维护岗。在社区居民区内进行治安巡逻,维护小区治安稳定。
(5)卫生保洁岗。参与社区卫生保洁、垃圾清扫,保持社区内环境整洁。
(6)绿化养护岗。保护社区内花草树木,开展绿化护养,营造生态社区。
四、实行妇女代表联户督查
镇妇联和社区妇工委聘请一部分素质好、有一定威信的社区妇工委成员、妇代会委员、女人大代表、区级妇女代表、妇女干部组成妇女代表联户督查组,由社区分管组织工作的妇女干部带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妇女代表联户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妇代会会议和妇代小组会议范围内公布通报,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妇女代表联系群众这项工作的正常性地开展。
五、妇女代表小组设置
规范妇代小组活动。每一妇代小组的妇女代表人数一般由10名左右组成。根据情况,妇代小组可按居住相近、从业相似、工种相同等特点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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