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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节日期间深入妇女代表服务社区义工活动的通知
朱镇妇〔2005〕10号
各社区妇工委、村(居)委妇代会: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发挥妇女代表服务妇女群众的作用,增强妇女代表的责任意识,扩大妇女工作的影响力。镇妇联号召各社区妇工委在节日期间组织妇女代表开展服务社区义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6年1月1日――2006年1月25日。
二、活动形式:公共卫生环境治理、慰问困难户、孤寡老人、安全知识宣传(森林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识)等。
三、参加对象:社区全体妇女代表。
四、组织形式:各社区妇工委统一安排,可按村或地理位置分组、分任务落实,并确定负责人,确保工作到人。
各妇工委接到通知后,对本社区进行仔细调查摸底,了解本社区卫生死角、盲区。了解本社区的困难户、孤寡老人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活动。妇女代表要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参加此次义工活动,自觉地在群众中树立好形象,为构建文明整洁和谐的渔农村新型社区和营造祥和的节日气氛奉献一份力量。
朱家尖镇妇女联合会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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