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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尖镇机关干部夜学习制度
一、确定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成机关夜学习负责小组,以组织实施机关夜学习活动。使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镇机关夜学习每月安排二次,原则上确定为每个月第一星期和第三星期二晚上6点到8点(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每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 三、严格考勤制度。每次夜学习实行点名制,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同时,要主动补课自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四、夜学习采用上党课、昕讲座、看电教录像片和座谈讨论等形式,并同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相结合, 与改进机关作风相结合。 五、夜学习内容以党的文献、中央领导通知的重要讲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同时结合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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