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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镇委员会文件
镇委〔2006〕23号
关于印发《朱家尖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工委、各党支部:
《朱家尖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镇委员会
2006年7月10日
朱家尖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关于做好200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普委[2006]5号)文件精神,为搞好镇党委换届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依法依章,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选拔到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完善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以下要求:
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换届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进行,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在换届人事安排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要充分发扬民主。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民主的途径,切实保障党员和党代表的民主权利,落实好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做到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相结合。
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严把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和每个环节,重视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开好党代表大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党代表严格依法依章选举。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配要求
1、明确领导班子职数。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考虑到朱家尖镇的规模和经济总量,确定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8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专职委员4人(组织、宣统、政法及人武部长、副
镇长1人);纪委设委员5人,其中设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人;辖区警察署长进入镇党委领导班子,不占领导职数;上级下派到本镇挂职的党委委员,不占领导职数。
2、“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积极稳妥地探索扩大党内民主,改进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推行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组织推荐的“公推”提名方法,由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必须有5人以上联名。镇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研究提出镇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报区委审批。其中属于提任的人选,必须在报区委审批前按有关规定公示7天。
3、实行党委委员候选人向大会陈述制。为便于党代表对党委委员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的了解,要求候选人在选举前向大会进行陈述。陈述的内容一般包括本人简历介绍、当选后的工作思路及打算等。候选人在陈述过程中不允许向代表作出不合理的许诺。陈述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
三、认真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
选好代表是确保乡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为此,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章,确保选准选好党代会代表。
1、科学确定党代表名额、比例。根据规定,镇党代表名额以40名为基数,再按每50名党员增加1名代表计算。朱家尖镇共有党员1092名(其中女党员220名),因此初步确定镇党代会的代表名额为64名。每个基层党支部一般要有1名代表。其中镇、社区(村)、基层站所的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年龄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的比例不少于50%,妇女代表的比例一般不少于全镇妇女党员占全镇党员的比例。要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根据市里要求,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应按多于代表数的30%的比例确定。
2、注重党代表素质条件。党代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必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工作及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与群众联系密切,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镇党代会代表和人代会代表一般不交叉。
3、合理划分党代表选举单位。结合渔农村新社区建设实际,从有利于实现党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召集党员大会出发,各党支部可以单独作为一个选举单位。
4、改进党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选举党代表要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积极稳妥地探索创新党代表选举办法,改进和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具体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民主推荐。各选举单位按照党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及比例,充分酝酿和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可以采取党组织推荐、5名以上党员联名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二是征求意见和酝酿提名。选举单位党组织对各种方式推荐的名单进行充分了解考察,通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或党员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党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的意见。三是会议决定。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差额比例,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镇党委审查。镇党委委员一般应参加所在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党委委员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选举单位,不便进行代表选举的,也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安排到其他选举单位。
5、建立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制。为发挥广大党员、群众在党代表选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党代表的质量,对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呈报镇党委审查前,要以选举单位党组织名义张榜公示3天,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6、严格党代表选举程序。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党代表的选举办法,严把选举各个环节,确保代表选举依法有效。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地办法和措施,确保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同时,以召开党代会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代表活动制度,更好地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四、换届工作的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区的要求,朱家尖镇党委换届一般在8月下旬完成,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7月3日—7月16日)
制定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成立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区指导组,成立会务筹备工作机构,着手准备镇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研究确定党代会的召开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人数、构成比例、选举办法等,并报区委审批;做好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2、代表选举阶段(7月17日—8月20日)
镇党委下达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并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实施公推“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办法,召开公推两委委员候选人大会,确定镇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区委审批。
3、大会组织阶段(8月21日—8月26日)
组织召开党代会,听取和审查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
4、工作总结阶段(8月30日)
镇党委及时向区委报告选举结果,并认真总结换届工作经验。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这次换届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政策性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的换届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受区委指导组的指导。开通换届选举工作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6034350,及时妥善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
2、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如期完成。加强调查摸底工作,及早采取措施解决好可能影响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舆论宣传,特别是做好换届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形成有利于换届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党代会工作报告的起草、讨论和审议等工作。
3、统筹推进乡镇机构综合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中,配套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为此,要把镇党委的换届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整合资源,规范机构设置,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4、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换届中不再提名的干部,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要注意用其所长,保护和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到新的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
5、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要严肃换届工作中的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帮结伙、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朱家尖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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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 |
责任单位
或科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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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准备
阶段 |
7月7日 |
成立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区指导组 |
组织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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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
草拟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
组织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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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
做好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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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
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方法,拟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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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
成立会务筹备工作机构,着手准备镇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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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 |
向区委上报关于召开中共朱家尖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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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选举
阶段 |
7月14日前 |
下发代表选举通知,确定代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构成比例等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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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前 |
拟定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和推荐办法 |
组织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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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
以召开推荐大会形式做好镇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产生推荐人选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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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
酝酿提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
各选举单位 |
公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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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
对镇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了解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向区委报告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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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前 |
对镇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 |
镇党委 |
公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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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前 |
批复各选举单位呈报的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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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前 |
选举党代表并上报镇党委 |
各选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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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前 |
对党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代表名单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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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组织
阶段 |
8月23日左右 |
组织召开中共朱家尖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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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前 |
向区委上报选举结果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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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总结
阶段 |
8月30日前 |
整理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材料,形成工作总结 |
镇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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