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朱家尖镇情 党建综合 组织人事 纪检监察 宣传统战 群团工作 社区党建 社会纵横 意见建议 关于我们

 您现在位置:首页>>党建综合

 

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朱家尖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2006年×月××日××××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共朱家尖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X名,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会议可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要求,按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 名,其中差额为 名。
    四、出席中共朱家尖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 支部在党员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表示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不能辨认的,作弃权处理。
    八、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产生。另行选举的代表候选人按不少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支部委员会酝酿并征得党员同意,可不再进行选举。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 名,由参加会议党员在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设计票人  名,由支部总支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十、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朱家尖党建网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镇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员:fangling 电子邮件:fangling415@yahoo.com.cn